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散装黑芝麻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散装黑芝麻,采购日期:2020年7月3日,供货单位名称:古田县然原佳农产品经营部,被抽样单位名称: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第二连锁店,抽样日期:2020-09-15,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
二、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散装黑芝麻,因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被判为不合格食品。违反了《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经hjc888老品牌黄金城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当事人共销售了7.292kg上述黑芝麻,销售价格是39.8元/kg,在分装和销售过程中损耗了0.382kg,剩余0.326kg被hjc888老品牌黄金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上述黑芝麻共计7.618kg,货值303元,违法所得103元。
依据《食品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鉴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散装黑芝麻货值较小,积极配合hjc888老品牌黄金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hjc888老品牌黄金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0.326kg散装黑芝麻;2、没收违法所得103元;3、处罚款5000元,罚没共计5103元,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要求保存食品,已整改。
(此件公开发布)
|